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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台灣傳統婚嫁習俗中,訂婚宴時男方不可吃到喜宴結束

 更不可吃到新人『送客』或『謝客』

 這是在訂婚男方就把女方『吃到到』〈台語〉

 這是極其不禮貌的!

 這個禮俗是絕對不可忽略的!

 而台灣北中南東部,男方須離席的時機並不同

 有的是上菜後第四道菜即離席

 有的是上到水果即離席〈把第11道菜水果挪至第五或六道菜〉

 有的是在上甜點前離席就可以囉!

 各地會因當地習俗的不同,男方離席時機就不同!

 但男方在離席前,必須負擔女方部份酒席錢以示禮貌及重視

 男方所負擔的酒席錢金額全省來說又因地區風俗而不同

 男方所負擔的酒席錢用紅包交予親家稱為『壓桌』

 離去時只可點頭微笑表示

 不可開口及揮手道再見,沒人想在自家的訂婚喜宴“再見”的

 這大觸霉頭喔!

 但現代許多開明的家長,已不太有這個禁忌

 尤其女方會認為,剛結為親家

 不讓親家吃飽那才叫失禮呢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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